
腾讯商学院按:营销以好的名声为起源,却以恶名为终结。传播是网络营销中一个关键的管理任务。一个是主动推动传播的内容,一个是积极防范不利的传播内容。因此,首先要研究的是传统营销中企业用的比较习惯,以及自如的主流媒体,与企业不习惯的,难以控制的社会媒体之间的区别。作者围绕他眼里的三个区别给企业提供了一个一毛钱的应对策略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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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孙路弘:知名营销及销售行为专家,2005年获评南方都市报“中国十大营销专家”,2004年获评《销售与市场》“十佳作者”,2002年获评中国经营报“十佳企业培训师”,2001年获评京萃“十大优秀培训师”。)
好事不出门,坏事传千里。网络使坏事高速传播成为了可能。
营销通常是一个企业面对市场推广一个产品的最初的动作,比如广告,活动,宣传等。然而,网络却逐渐成为了企业营销的终结点。不是主动成为终结点的,而是被动的,被网络的大众驱动的。企业的广告宣传,以及传播是企业主动的营销活动,其目的试图影响大众,而在网络上,大众具备了选择能力,同时会下意识地拒绝被动接受强加于人的弹出广告。因此,网络上的大众成为了许多企业营销活动的终结点,因为网络上的网友传播的多数是坏消息,至少是对消息中的当事人不利的,消极的事情。因此,比较恰当的评价应该是:网友----21世纪社会新势力。
5•12以来,有关地震发生了太多的事件,而真正达到高速传播,扩散以及覆盖范围较大,延续时间较长的事件并不多,如下两个:
1、万科的捐款事件
2、“范跑跑”事件
营销以好的名声为起源,却以恶名为终结。传播是网络营销中一个关键的管理任务。一个是主动推动传播的内容,一个是积极防范不利的传播内容。因此,首先要研究的是传统营销中企业用的比较习惯,以及自如的主流媒体,与企业不习惯的,难以控制的社会媒体之间的区别。
主流媒体是经过编辑,或者主编审定的内容发表的渠道通常成为主流媒体。报纸,或者国家,机构主办的网络,其上发表的文章都不是作者承担责任的,而是有一个编辑在承担责任。这就具备了主流媒体的特征。
社会媒体是文章作者完全自己决定发表到网络的所有内容。不需要有任何的编辑,主编审查。比如博客,比如网络论坛。而一旦不需要有人审查,或者文章作者自己决定承担责任时,往往作者会用虚拟名字来发表,从而可以有效地回避责任,也可以说是逃避责任。这样一来,就可以完全不负责任地传播坏消息了。
网路时代的社会媒体与主流媒体的3个区别
由于主流媒体与社会媒体的这个区别导致了如下的三个不同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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